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校教师和学生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品行端正,未受过纪律处分。
4.身心健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综合素质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及其他条件
(一)高校教师
1.计划招聘4人
序号 | 二级学院 | 招聘专业(方向) | 招聘计划数 | 联系方式 |
1 | 体育学院 | 运动康复、体育舞蹈、田径 | 2 | 联系人:张老师029-33722020 邮箱:449071682@qq.com |
2 | 音乐学院 | 作曲 | 1 | 联系人:司老师029-33720651 邮箱:309855530@qq.com |
3 | 教育科学学院 | 特殊教育 | 1 | 联系人:曹老师029-33720761 邮箱:754587905@qq.com |
2.其他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2)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后出生)。
(3)2024年8月1日前能正常毕业且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4)高校教师岗位,原则上本、硕专业应一致或相近。
(二)学生辅导员
1.计划招聘10人(因入住学生公寓,男性5人、女性5人)。
2.其他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理论基础、政策法规基础和较高的综合素质,热爱高校学生工作,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数字化办公、新媒体技术等能力。
(4)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5)2024年8月1日前能正常毕业且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6)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7)在校期间应有2年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符合条件者请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1.应聘邮件标题格式:“姓名+专业+毕业学校”。
2.应聘人员电子邮件中应提供以下材料:
---高校教师
(1)应聘人员简历;
(2)《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
(3)身份证扫描件;
(4)本、硕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
(5)本人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学生辅导员
(1)应聘人员简历;
(2)《学生辅导员应聘登记表》(附件2)(小于3M);
(3)身份证扫描件(小于1M);
(4)本、硕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单个文件小于1M),对博士研究生应同时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5)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以聘书、获奖证书或学校证明为准)(单个文件小于1M)。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及各相关单位收集报名信息,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人事处组织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笔试、面试等。
1.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未达到比例要求的招聘专业(方向)或岗位取消或核减该招聘专业(方向)或岗位的招聘计划。
2.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比例要求的招聘专业(方向)或岗位,取消或核减该招聘专业(方向)或岗位的招聘计划。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人员。
3.高校教师面试包含教学技能测试和科研素质评估。辅导员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5.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在学校官网公示笔试、面试和总成绩。
(四)体检与心理测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心理测评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心理测评人员。体检应当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思想政治素质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学校研究及公示。人事处根据考试、体检、心理测评和思想政治素质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学校研究后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就业协议。公示无异议且通过资格准入查询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八)入职报到。
四、其他
(一)本次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8:00至2024年4月12日18:00,逾期不受理。
(二)对录用的硕士研究生,按照人事代理方式进行管理。对录用的辅导员逐步办理事业编制。
(三)各类证书以原件扫描形式提供,应聘材料不完整者视为不合格。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要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环节若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五)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评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不合格,或准入查询未通过,或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若有成绩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根据相关工作实际做出调整,具体安排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高校教师
参见上述高校教师招聘计划中相应二级学院联系人。
(二)学生辅导员
学生处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9-33722697
简历接收邮箱:xsyxsgzb@163.com
联系地址:咸阳市文林路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三)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33720577
联系地址:咸阳市文林路咸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附件1: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附件2:学生辅导员应聘登记表.docx
咸阳师范学院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