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3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2020年清明节将至,为统筹抓好正风肃纪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违法违纪和腐败行为的发生,树立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现就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省有关文件精神,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格落实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勤俭节约意识,做到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安全、有序祭扫。

 二、提倡廉洁、节俭、文明行为,严禁以下违纪违规行为:

 1.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祭扫活动;

 2.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3.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

 4.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5.使用公款从事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6.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7.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8.借祭扫之机收受服务对象的财物;

 9.将相关费用转嫁给服务单位;

10.其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三、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

四、学校纪委办公室将强化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行为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党政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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