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3浏览量:

按照学校党委统一安排,党委巡察组于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8日对文学与传播学院党委、化学与化工学院党委、地理与环境学院党委、美术学院党委开展巡察。第一巡察组负责文学与传播学院党委、地理与环境学院党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化学与化工学院党委、美术学院党委。

根据《中共咸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巡察期间,党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文学与传播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美术学院四个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畅通联系渠道,党委巡察组设值班电话、电子信箱和意见箱(第一巡察组意见箱设在1号教学楼外西侧,第二巡察组意见箱设在实验楼1楼大厅楼梯东侧。)

值班电话:第一巡察组:029-33720034 第二巡察组:029-33722011

电子邮箱:xysyjwjc@163.com

党委巡察组工作日受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限为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8日。



党委巡察组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