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师范学院校内部分门面房公开招租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21浏览量:

经学校研究,拟对咸阳师范学院渭城校区部分门面房进行对外公开招租,以议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公告如下:

一、门面房基本情况

拟出租的门面房位于咸阳师范学院渭城校区西区7号住宅楼北侧,临建彩钢瓦结构,共4间,由南到北面积分别为95.26㎡、34.74㎡、48.75㎡、80㎡,有电无水,租期均为一年。

二、招租的相关要求

(一)经营范围:服务于师生学习生活的打字复印、书吧书屋、体育文化用品、服装鞋帽、干菜调味、干果炒货(不允许现炒)的项目;

(二)经营要求:以现有结构单间出租,承租人不得分租、转租;

(三)每个企业单位或个人,仅限报承租一间。

三、承租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可为企业单位或自然人;

(二)意向承租方是企业单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征信报告;意向承租人在出租方有不良经营记录或不服从学校管理的承租人不得参与;

(三)意向承租方必须符合公布的对应经营范围要求;

(四)履约保证金:中标方须在议价结束后向学校财务部门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

(五)电费:按照学校规定、标准和要求,由承租方按时缴纳。

四、竞租须知(特别注意事项)

(一)关于履约保证金:承租人不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取消承租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本次租赁均以现状招租,合同期为1年。

(三)合同到期后,由学校决定是否继续出租,若继续出租,可采取与原承租人议价或由学校重新公开招租。

(四)如果学校根据事业需求和整体规划调整,该处房屋需要拆除,学校将提前一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需无条件搬离,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房租据实结算。

(五)招租以议价方式进行。租金底价80元/月·㎡,价高者承租(报价格式详见附件:意向承租人报价表)。

五、报名要求

意向承租人为企业单位的,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注明“与原件一致”),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征信报告。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21日-20191023(8:00-12:00;15:00-18:00)

七、报名地点:

咸阳师范学院渭城校区16号公寓楼416室

八、竞租议价时间及地点

竞租议价时间:2019年10月25日

议价地点: 16号公寓楼4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29-33720069

 

 

 

                     咸阳师范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20191021

 

 

 

 

附件:

意向承租人报价表

意向承租人:

报价内容

报 价

(元/月·

经营用途

①号房:95.26

 

 

②号房:34.74

 

 

③号房:48.75

 

 

④号房:80

 

 

 

 

 

报价规则

1.投标时,意向承租人仅限报价一间房屋,按照4间房屋编号①—④号公开报价,公开报价低于底价的视为放弃;

2.开标后,按照①—④号逐间进行第二轮报价,每个意向承租人的第二轮报价不得低于其本人的公开报价;

3.每间房屋最高报价中标;

4.若某一间房屋公开报价仅为1个的,待其余房屋招租结果确定后,其他未中标者可根据其意向参加该间房屋第二轮报价;仍无其他人参加第二轮报价的,与该间房屋报价者单独议价;

5.若某一间房屋第二轮报价后,出现同等报价的,增加一轮议价。议价后仍同等报价的,由本次招租经营范围中缺项的中标;经营项目均为缺项、均不为缺项或相同的,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备注

本单位承诺(能够无条件服从本项目招租公告要求的相关内容,并保证不擅自变更报名时所填写的租赁经营用途)

 

承租人签字(盖章):

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