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咸阳师范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招聘实施方案》,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现将拟录用结果予以公示: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学位
| 所学专业
| 毕业学校
|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 宋明玉 | 女 | 1999.12 | 本科/学士 | 英语 | 咸阳师范学院 |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13日。
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于9月13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咸阳师范学院科研助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9-33722021。
咸阳师范学院科研助理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