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申纪律要求。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巧立名目以加班费、奖金、补贴等名义违规滥发钱物;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节日礼品;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结合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节日新风。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本单位抓好各项禁令的贯彻落实,严格监督管理,有效预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折不扣地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三、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各级党组织要紧盯“四风”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监督,从严执纪,对违纪行为及时上报学校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要开展明察暗访,对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问题,或发现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报告者,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严格依规依纪查处。
党政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