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师范学院利用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9-05-14浏览量:

为了解决教职工子女入园问题,服务地方学前教育事业,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结合我校师范教育特色,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咸阳师范学院拟就联合举办幼儿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咸阳师范学院利用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项目

二、项目编号:XSY2019-007

三、招标人名称:咸阳师范学院

地址:咸阳市文林路东段

联系方式:029-33720069

四、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联合举办一所普惠性幼儿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项目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咸阳师范学院院内

五、项目合作方式及有关要求:由项目合作方与咸阳师范学院联合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

1、双方以联合形式举办民办幼儿园。咸阳师范学院以学校校名冠名权、场地及现有建筑为条件,合作方须对举办幼儿园全额出资并负责办园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拟定后的办学章程运行。

2、联办幼儿园以咸阳师范学院院内现有幼儿园场地为办园地点。

3、合作方按照国家标准对幼儿园的建筑、场地、设备设施进行投资、装修及改造等,确保2019年秋季正常开学。

4、合作方负责办理幼儿园相关办学证照,学校予以协助。

5、合作方负责幼儿园的教学体系建设、日常管理维修维护、教工队伍建设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六、报名资格条件:

1、报名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

2、报名方应有10年及以上丰富的办园经验,独立或合作举办的幼儿园至少有2所且至少有1所等级为所属地级市的一级(或等同于一级)幼儿园及以上,办园质量得到社会认可,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投标单位必须为办学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民办教育证照齐全有效;不接受自然人的报名、投标。

4、投标方须诚实守信,依法办园,具有健全的管理及财务制度,自觉接受政府教育部门的监督检查,无任何不良信誉记录和其他不良社会影响事件。投标人须在办学期间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办学记录、未被通报批评及无年检不合格等情况。

七、报名资质要求:

1、《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

2、《民办非企业组织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银行资信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仅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报名方应为办学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7、报名方基本情况简介一份,并注明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8、报名时应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开标当天(2019年6月3日15:00前),请携带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六、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5月14日至5月20日8:00—11:30,14:30--17:30时

2、发售地点:咸阳师范学院老图书馆126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3日15:00前

2、开标时间:2019年6月3日15:00整

3、开标地点:老图书馆127室

八、联系人:任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33720069

咸阳师范学院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