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五一”节和端午节期间 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8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五一”节、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防止“四风”反弹,确保“两节” 风清气正,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全校各级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遵

守“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巧立名目以加班费、奖金、补贴等名义违规滥发钱物;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节日礼品;严禁用公款接待走访亲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抓好

责任落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

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

和监督,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节日新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本单位

抓好各项禁令的贯彻落实,严格监督管理,有效预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折不扣地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促进节日期间崇廉尚洁良好风气的形成。

三、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监督,从严执纪,紧盯“十个严禁”等突出问题,对违纪行为及时上报学校纪委办公室。校纪委

将明察暗访,对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问题,或发现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报告者,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严格依规依纪查处。

党政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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