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阳师范学院秦都校区学生公寓空调租赁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02浏览量: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咸阳师范学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咸阳师范学院秦都校区学生公寓空调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因第一次磋商有效竞争不足三家,现发布第二次磋商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阳师范学院秦都校区学生公寓空调租赁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8-SN-SC-FW-0619

  三、采购人名称:咸阳师范学院

  地址:陕西咸阳文林路43号

  联系方式:029-3372288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

  联系电话:029-88364979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空调租赁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人民币9.9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9日,上午8:30至12:30,下午13:30至 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3、文件售价:伍佰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文件不邮购。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及截止时间:2018年8月15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5第三会议室

  3、磋商时间:2018年8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5第三会议室

  十、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不含公告发布当天。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馨 肖懿

  联系方式:029-88364979-807;传真:029-88364979-888

  邮箱:wangxin@sxzjtc.com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账号:102846245822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