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师范学院数字化校园一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28浏览量:

  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咸阳师范学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咸阳师范学院数字化校园一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阳师范学院数字化校园一期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X2017-05-24

  三、采购人名称:咸阳师范学院

  地址:咸阳市文林路1号

  联系方式:029-3372067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

  联系方式:029-88411508/88411169转802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数字化校园一期建设,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用途:教学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34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事业单位可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提供国家规定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四表一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缴税凭据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备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事业单位磋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成立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成立时间不满三个月的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一年或开标前一年内零申报的则税收缴纳证明和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财务报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27日至8月3日9:00—11:30,

  14:00--17:00时止(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西安市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

  九、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7日14:00前

  2、磋商时间:2018年8月7日14:00整

  3、磋商地点:西安市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3层第一会议室

  十一、其它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程佳王琦

  电话:029-88411508/88411169转8023

  传真:029-88405267转8007

  2、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四府街支行

  银行账号:102460065607

  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