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咸阳师范学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咸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试听制作综合实验室装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试听制作综合实验室装修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8-SN-SC-GC-0545
三、采购人名称:咸阳师范学院
地址:咸阳市文林路43号
联系方式:029-3372047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
联系电话:029-88364979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实验室建设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398867.9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截图;
5、外地企业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登记的基本信息界面截图,要求字迹清晰可辨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2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3、文件售价:伍佰元整(人民币)/套,售后不退,文件不邮购。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18年7月6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1901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文俊肖懿
联系方式:029-88364979-804;传真:029-88364979-888
邮箱:liwenjun@sxzjtc.com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账号:102846245822
十一、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