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师范学院2018年实习学生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10浏览量:

  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咸阳师范学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咸阳师范学院2018年实习学生保险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阳师范学院2018年实习学生保险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NJZ-2018-104

  三、采购人名称:咸阳师范学院

  地址: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

  联系方式:029-3372057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B区401

  联系方式:029-88221929

  五、采购需求:2018年咸阳师范学院实习、见习学生及带队教师保险服务,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

  项目用途:保险服务。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150103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自然人身份证。

  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月9日~2018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二部。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4.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带U盘拷贝磋商文件。

  九、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截止时间:2018年1月22日14:00。

  2.磋商时间:2018年1月22日14:00。

  3.磋商地点: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B区401)。如地址变更,将在磋商开始前3天通知各供应商。

  十、公告期限:

  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鲁方方

  联系方式:029-88221929;88222461(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78580188000058925

  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