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阳师范学院化学类专业大学生科研创新平台及计算机软硬件综合实训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7浏览量: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咸阳师范学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对咸阳师范学院化学类专业大学生科研创新平台及计算机软硬件综合实训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阳师范学院化学类专业大学生科研创新平台及计算机软硬件综合实训平台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7-HW-SC-1008

  三、采购人名称:咸阳师范学院

  地址:咸阳市文林路43号

  联系方式:029-3372047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方式:029-8836498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实验室建设

  1、项目用途:教学科研

  2、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3、采购预算:第一包:化学类专业大学生科研创新平台,89.6万元;

  第二包:化学类专业大学生创新训练实验平台分析测试设备(进口设备),42万元;

  第三包:计算机软硬件综合实训平台,64.9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4日,上午9:00至

  12:00,下午1: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3、文件售价:每包叁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文件不支持邮购。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月17日上午8:3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17日上午9:30整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5第三会议室

  十、公告期限: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文俊肖懿

  联系电话:029-88364979-804

  邮箱:liwenjun@sxzjtc.com

  传真:02988364979-88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账号:102846245822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