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 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关于做好2021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现将拟录用结果予以公示:
拟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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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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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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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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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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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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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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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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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瑶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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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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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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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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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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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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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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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宇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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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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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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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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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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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西安外国语大学
研究生:澳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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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1年11月4日—9日。
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于11月9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反映。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29-33720576。
咸阳师范学院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