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利用学校资源,改善教职工停车条件,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积极推动安全校园、和谐校园和文明校园建设,根据《咸阳师范学院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咸师院发【2015】18号)文件以及2016年12月2日校长办公会议精神,现就地下车库停车位短期(一年)出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下车库停车位首先保证长期租赁的教职工用户,校国资处对教职工长期租赁后剩余的车位(负一层6个,负二层222个),面向教职工及教职工亲属等短期租赁,租期一年,租期内车位固定。
二、根据(咸师院发【2015】18号)文件,地下车库停车位短期租赁费为1800元/车位.年,租期内不再收取其他管理服务费。
三、报名审核时间:有短期租赁地下车库停车位意愿的用户2017年1月4日-1月6日持车辆行驶证以及行驶证上车辆所有人的工作证或校园一卡通到保卫处登记报名,行驶证上车辆所有人是教职工亲属的,还需提供与教职工的关系证明。
四、保卫处根据《咸阳师范学院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对报名用户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用户自行到财务处缴纳费用(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五、挑选车位时间:2017年1月7日上午10:00,已缴纳地下停车位短期租赁费的教职工,持财务处收款收据到保卫处按报名先后次序挑选车位,租完为止。
保 卫 处
二〇一七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