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地下车库停车位第二次出租方案》的通知要求,财务处将于2016年12月27日收取地下车位第二次出租费用,具体事宜如下:
时间:2016年12月27日9:00—16:00;
交费地点:长安银行咸阳文林路分行(师院附中对面)
请各二级学院、各单位通知本部门教职工按时交费,确保二次出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财务处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