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下车位第二次出租交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6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地下车库停车位第二次出租方案》的通知要求,财务处将于20161227收取地下车位第二次出租费用,具体事宜如下:

时间:20161227900—1600

交费地点:长安银行咸阳文林路分行(师院附中对面)

请各二级学院、各单位通知本部门教职工按时交费,确保二次出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财务处

2016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