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11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2016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和陕西省高教纪工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精神,持续反对“四风”,杜绝“节日腐败”,确保广大干部师生过一个喜庆祥和、风清气正的“双节”,现对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强化纪律观念,做到令行禁止。全校各级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遵循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和团年宴等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二、强化主体责任,真抓真管真担当。各级党组织要坚守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立足早安排、早检查、早处理,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强烈信号,严明纪律要求,防止不正之风发生。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又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

  三、确保监督责任,严格执纪问责。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监督,从严执纪,紧盯“十个严禁”等突出问题,对违纪行为及时上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本单位出现违反上述规定问题,或发现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报告者,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严格依规依纪查处。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落实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将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151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