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五一”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中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防止“四风”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校内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遵守“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巧立名目以加班费、奖金、补贴等名义违规滥发钱物;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节日礼品;严禁用公款接待走访亲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校内各级党组织要把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节日新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头雁效应”,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监督管理,有效预防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令行禁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明确工作要求,落实“一岗双责”,筑牢廉洁思想堤坝。
三、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校内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监督,从严执纪,紧盯“十个严禁”等突出问题,对违纪行为及时上报纪委纪检监察室。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将强化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行为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党政办公室 纪委纪检监察室
2021年 4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