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咸阳师范学院是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近年来,学校先后获批陕西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国家“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优质师范院校、陕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入选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参与帮扶高校。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位于大秦故都、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咸阳,有渭城和秦都两个校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留学生1800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400余人,博士、硕士占比90%以上。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三秦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50余人。
学校设有17个二级学院、53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现有教育硕士、文物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初步形成了教师教育、人文社科、工程应用、经济和管理应用、艺术体育等学科群。
近年来,学校先后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50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36项;获省部级科研奖励22项,厅局级科研奖励120余项,教职工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400余篇。秦汉历史文化与考古研究具有区域优势,建成省级优势学科——历史地理学,设有“关中古代陵寝文化研究中心”,编辑出版中国秦汉史研究会会刊《秦汉研究》。教师教育办学特色与优势明显,设有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陕西乡村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育部教师“国培”“省培”基地以及咸阳市和杨凌示范区教师教育中心。学校有陕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泾阳茯茶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等研究机构33个。
二、招生计划与学制
2025年我校计划招收教育硕士和文物硕士两个类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详见《咸阳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制三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考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其他报考条件
1.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接受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2.跨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阶段均须加试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阶段均须加试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报名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报名网站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网、官微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以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特别是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报考单位相关要求。
五、初试
(一)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三)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等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六、复试、调剂
(一)我校基础复试分数线按国家一区复试基本要求执行。考生初试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填报调剂志愿。具体复试、调剂时间、地点、内容等按照我校和各招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有关政策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网、官微。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在职就业、定向非在职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三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非在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至我校。
七、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应按要求进行体检,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确定考生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
八、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十、奖助体系
我校具有较为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学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贫困补助, 绿色通道等制度, 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标准依照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学费、住宿费均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十二、联系方式
(一)单位代码:10722
(二)考点代码:6156
(三)单位名称:咸阳师范学院
(四)通讯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咸阳师范学院
(五)邮政编码:712000
(六)联系人(电话):史老师 029-33720673
(七)E-mail: xysfxyyjs@163.com
(八)咸阳师范学院网址:https://www.xync.edu.cn/